关于转发《市纪委监委关于“五一”期间纠治“四风”、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直属党委(总支)、机关各部门:
现将《市纪委监委关于“五一”期间纠治“四风”、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,抓好贯彻落实。要组织本单位、本部门开展节前廉政教育,对党员干部早提醒、早打招呼,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,严守纪律,确保令行禁止。
附件:《市纪委监委关于“五一”期间纠治“四风”、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》
中共佳木斯大学纪委
2020年4月29日
附件: